中新网北京7月22日电(左雨晴)“在我国监护体系中,成年人监护是衔接未成年人保护与特殊群体保障的核心纽带,需要延续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理念,又要充分尊重成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尤其在农村地区,还面临着家庭监护功能弱化、专业服务资源匮乏、法治意识淡薄等多重挑战,因此探索探讨农业农村养老法治与监护创新更需要法律制度与实践探索的双重发力。”
在19日举行的第二届农业农村养老法治暨成年人社会监护创新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执行会长徐建中如是表示。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联合主办,会议聚焦农业农村养老法治与成年人社会监护创新的核心议题,吸引了百余位来自学界、社会机构、研究机构及企业界等代表参会,共同为老龄化背景下的法治保障体系构建与制度创新路径探索献智献策。
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主任、一级巡视员刘增瑞表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意定监护”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愈发凸现。所谓“意定监护”,即老年人能够在心智健全时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条件自主选定监护人并明确监护范围,维护其作为独立个体的尊严与自由意志。
刘增瑞认为,对于子女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家庭成员关系复杂的老年人,“意定监护”提供了法律认可的可靠替代方案。并且,“意定监护”不仅限于亲属,也允许社会组织等作为监护人,这为专业社会力量依法介入,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监护服务开辟了通道。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博导,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刘建认为,破解农村养老困局需要法治思维引领制度创新,构建以社会照护为核心的新型保障体系。建议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配套法规,赋予村民委员会、基层老年协会、专业社会组织等明确的社会照护主体资格,并制定社会照护实施细则,清晰界定照护启动条件。
比如,老年人失能、失智,无近亲属或近亲属无力监护等等,明确申请与指定的程序、照护职责清单、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确保权责清晰、运行规范;打造专业信赖的照护服务力量,大力扶持农村专业照护服务机构与社会工作组织,提供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建立社会照护人资质认证培训考核与信用管理体系,提升其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服务有人做、做得好、信得过。
刘建还指出,要将科技应用纳入服务标准与照护职责范畴,建立智慧照护响应机制,重视科技赋能,推广按照运用智能守环、居家监测设备等适老产品,实现对独居、高危老人风险预警,建立覆盖乡村紧急救援联动服务,整合村委会、卫生员、志愿者力量,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响应迅速处置有效。
在研讨会上,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与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联合发布了《中国成年人监护舆情与现状分析报告——监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聚焦社会各界对成年人监护的日益关注,紧扣中国老龄化社会背景,分析了监护制度面临的现实挑战,并展望未来提出政策建议,是具有重要现实义务和深远影响的研究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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